南都訊 記者韓福東 實習生顧志娟 臺灣高雄海軍一蔡姓士官長因涉嫌虐狗被曝光後,將面臨軍隊內部的懲處,此案也驚動高雄市政府專設的動物保護處。按臺灣法律,惡意虐待動物致死,可處一年以下徒刑。
  此案得以曝光,源於22日民眾的爆料:海軍蔡姓士官長因不滿名叫“阿水”的“隊狗”抓花他剛烤漆好的車子,要求在碼頭值班的士兵將小狗帶回隊部,當著士兵的面用鐵棒毆打“阿水”,並要求士兵將重傷的小狗帶到海邊丟棄。據報道,在其他海軍官兵救援之下,“阿水”得以幸存,但頭破大洞,且疑出現血尿。
  事件爆出後,該蔡姓士官長已於22日早上8點將狗帶到獸醫院求醫,並表示深感悔悟。目前“阿水”仍在複原中,部隊表示會持續觀察它的傷勢。
  據悉,“阿水”原為流浪狗,後經登陸艇隊豢養多年,與士兵們相處融洽,經常在營區隊部和碼頭進進出出,性格溫馴。海軍司令部表示,對於其個人行為表示遺憾,當事人“一定會處分”。另外由於此舉違反動物保護法,海軍也已向高雄市動保處舉發。
  高雄海軍疑似虐狗事件傳回臺北,台“農委會”表示,將請高雄市動保處人員到現場瞭解情況,若虐待動物致死,將依照“動物保護法”移送檢察機關調查,最重可處一年以下徒刑,若未達重傷可罰1.5萬至7.5萬元新臺幣。
  根據臺灣“動物保護法”,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、虐待、傷害或棄養動物,違者將被嚴懲。  (原標題:臺海軍士官虐狗“司令部”表態懲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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